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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项目公开遴选公告

责任编辑:戴敏   本文作者:黄伟  来源于:招标业务部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0日  浏览次数:

吉安市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项目公开遴选公告

为提升金融对我市科技创新的支撑力,拓展科技创新金融资源,吉安市拟在江西省兴赣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吉安市属工业发展引导基金的框架下发起设立吉安市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吉安市科创基金)。主要投向电子信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覆盖科技型企业初创期、成长期等各环节。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我市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科创基金预计目标规模3亿元(首次实缴规模0.6亿在基金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后续根据基金运营情况进行分批实缴),其中吉安市属工业发展引导基金出资不高于1.2亿元,占比不高于40%;拟申请江西省兴赣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出资0.9亿元,占30%;由基金管理机构出资及其负责募资不低于0.9亿元,占比不低于30%。

二、吉安市科创基金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型,注册地址拟定江西省吉安市,拟由遴选的基金管理机构担任基金管理人,负责市科创基金日常运营管理。市科创基金原则上存续期为4+3年,其中投资期4年,退出期3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三、管理费率由基金管理人与母基金协商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实缴金额的1.5%/年。

四、资料获取方式:

1.时间: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6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请意向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至电子邮箱:2838747712@qq.com。

五、请申报单位按照《吉安市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遴选项目申报材料说明》(见下文)要求编制寄送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统一汇编成册,一式叁份,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6109:30,申报受理地址为千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区婺源路1020号南昌供销大楼14楼。如遇特殊情况,具体截止时间另行公告。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的格式、数量和形式递交申报材料的均不予受理。后续将按程序组织开展遴选工作。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吉安市科学技术局  刘克冲  Tel:0796-8225273

吉安市新庐陵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戴聪  Tel:0796-8295236

联系地址:吉州区北京路8号凯旋世纪A栋403

招标代理机构:千亿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黄伟、邓瑞娟  0791-86207863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婺源路1020号南昌供销大楼14楼

电子邮箱:2838747712@qq.com


吉安市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遴选项目遴选规则

一、遴选标准

(一)符合行业规范

1.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

2.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与所管理基金规模相匹配;

3.对示范区产业母基金的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1%且不低于300万元。

(二)既往业绩良好

1.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职业操守,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历史投资业绩优良,有较强的募资能力、研究能力、投资管理能力、投后管理能力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流程清晰,具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制度,核心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

3.管理人及关联方对拟合作基金认缴出资额原则上不低于该基金认缴规模的1%;基金管理人在提交基金申报材料时,应至少已募集到拟设立基金总规模30%的意向资金(不含科创基金申请出资部分),并提供拟出资人的出资承诺函、意向函等材料;

(三)管理制度规范

1.具有专业稳定的团队。机构全职工作人员中至少有5名专门从事投资业务,其中至少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2.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体系。有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投资决策机制、激励约束机制、风险控制机制、财务管理机制等;
    3.管理机构及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无被金融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等处罚的不良记录,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基金运作模式

吉安市科创基金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型,注册地址拟定江西省吉安市,拟由遴选的基金管理机构担任基金管理人,负责市科创基金日常运营管理。市科创基金原则上存续期为4+3年,其中投资期4年,退出期3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1.投资方式

吉安市科创基金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进行直接投资,单个项目出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自身规模的10%,上限不超过3000万元。

2.返投比例

吉安市科创基金投资于吉安注册企业的金额不低于吉安市属工业发展引导基金出资层面实缴出资额的1.5倍。以下情形均可认定为投资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业的资金:

1)注册登记在吉安市的企业;

2)为吉安市引进落地投资法人企业并有实质性经营活动的;

3)投资的吉安市外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吉安市内已有企业的;

4)投资的吉安市外企业通过设立子公司形式将主要生产研发基地落户吉安(子公司资产须不低于基金对该企业的对应投资金额)的;

5)基金管理机构在管的其他基金新增投资(或以自有资金投资)吉安市内企业或为吉安市内引进落地的企业;

6)其他可认定为投资吉安市内企业的。

其中,上述第2种情形按基金对该企业投资金额的1.5倍放大计入投资总额。

三、负面清单

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向他人提供贷款、资金、财务资助或担保,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直接或间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或从事二级市场公开交易股票、期货、金融衍生品的投资, 但不应包括最初由子基金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后来该被投资企业上市或配售的情形,或者由被投子基金分配而得的股票,或者处置项目投资而作为对价收到的股票和企业债券,以及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并购重组或私有化等情形;

3、投资房地产、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4、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5、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以股权投资为目的的可转债除外,但不得从事明股实债);

6、以任何形式对外举债;

7、直接或者间接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禁止投资的行业或领域;

8、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投资项目被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淘汰类产业目录;

2)投资项目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政策要求;

3)通过穿透核查,子基金最终投向上述投资项目;

9、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10、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19〕1638号)、关于多层嵌套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合伙协议禁止从事的其他事项。

、投资专注度

基金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应当对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职管理团队的核心人员进行锁定;锁定人员如发生变动或会触发关键人条款,且须经合伙人大会等基金相关权利机构表决通过,并报科创基金管理人备案。

五、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科创基金管理人提交季度、年度运营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和季度及年度托管报告;应当建立重大事项披露制度,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合伙协议修订、资本增减、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合并、清算等。

六、储备项目

为提高基金设立运作效率,基金申请机构或管理机构在申报时,应提供储备项目清单,储备项目拟投资金额不低于基金首期实缴出资50%,且招引或返投类储备项目拟投资金额不低于科创基金首期出资额,储备项目与基金投资策略和领域相匹配。

、接受考核

管理人同意接受基金绩效评价考核。

、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发布遴选公告和申报指引;申请机构根据公告要求自行评估后提交申报材料。

(二)材料初审

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内容全面性、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申报方案,确定初选机构名单。

(三)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集中全面审查管理机构申报材料,通过审核书面材料、申报机构现场问询等方式,进行综合性判断和评分,确定候选管理机构名单。

)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吉安市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遴选项目申报材料说明

申报方应根据法律法规,按以下内容提交材料。

文件一 申报方概况

(一)基本情况

包括机构名称、注册地址、认缴及实缴出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治理架构、高管团队、历史沿革、行业地位、所获荣誉及行业榜单排名等。

(二)业务及团队情况

包括业务布局、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概况、旗下私募基金管理人情况等;部门设置情况、部门职责及人员配置;核心业务团队、风控团队、后台管理团队情况等。

(三)制度建设情况

包括基金募集制度、立项制度、投资决策制度、投后管理制度、内控风险制度、激励约束制度、跟投制度、利益冲突制度等。

(四)财务情况

包括总体财务情况、各业务板块财务数据、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板块说明管理费收入和业绩报酬收入占比等。并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

(五)累计管理基金总体情况

包括基金数量、规模、类型、方向等基金总体布局情况;投资方向、已投项目、项目退出、项目上市、并购等总体投资情况;基金DPI、IRR、清算等总体收益情况。

(六)历史投资业绩列表

1、直投基金列表:包括基金名称、注册地、成立时间、存续期、出资人结构、基金规模、实缴规模、投资领域、投资阶段、已投规模、已投项目数量、退出项目数量、已投科技型企业(认定参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情况、绿色企业(认定参照《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情况、退出项目金额、DPI、IRR、MOIC、明星项目等;

2、直投项目列表: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项目领域、投资时间、投资轮次、投资主体、领投/跟投、投资金额、占股比例、是否退出、退出日期、退出方式、DPI、IRR、MOIC、未退出的项目进展及项目估值、计划的退出方式等。

(七)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基金管理机构情况说明(如有)

(八)有关诉讼、仲裁、担保、处罚及其他或有风险事项说明

文件二 申报方管理团队情况

拟服务于示范区投资基金的管理团队组成情况、核心优势、履历背景、历史投资业绩、累计服务基金情况等,并附详细简历(包括姓名、性别、职务、年龄、学历学位、学习及工作经历、加入团队时间、分工情况、共同合作经历、参与过的项目情况及业绩、参与管理基金情况等)。

文件三 示范区储备项目情况

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项目领域、项目简介、财务情况、团队情况、项目估值、拟投资金额、项目价值和亮点、项目推进进度、是否符合示范区投资基金投资方向及投资标的要求等。

文件四 申报方认为需要说明或提供的其他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章程或合伙协议、登记备案证明、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身份证明。

文件五 承诺函

申报材料汇编用印、格式、封面、装订要求均通过招标代理获取。